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的意见》(鄂政办发〔2019〕47号),坚持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系统谋划、协同用力,有效促进人才与产业发展结合,切实用好第一资源,激发第一动力,把“惟楚有才”的美誉转变为“人才兴鄂”的强大动能。2022年,湖北继续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博士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现有华中科技大学等77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的1400余个博士后岗位虚位以待,诚邀广大青年创新人才,点燃激情,放飞梦想,扎根荆楚沃土,携手共创未来!
一、湖北省博士后资助政策
(一)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资助。每年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择优遴选200名在站优秀博士后设立博士后创新研究岗位,每个岗位资助6万元。
(二)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资助。每年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遴选50名优秀博士后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岗位,每个岗位每年资助10万元、资助2年。
(三)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每年遴选10名期满出站在湖北工作的优秀博士后人才进行跟踪培养,每人每年资助10万元,跟踪培养3年。
(四)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湖北专项资助。每年遴选10名博士毕业学校为国(境)外世界排名前150 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全球前 100 位外籍(境外)或留学博士。全国博管办、省级、设站单位给予每名引进人员两年各20万、共60万资助资金。
(五)进站时无人事劳动关系的事业单位博士后随设站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六)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和创新创业的优秀博士后人才,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时优先录用。
(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老师和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到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创新创业并获得合法收入,其原单位岗位、等级、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保留不变,在企业任职服务经历和业绩可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八)对积极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博士后科研平台设站单位及博士后团队、个人在博士后项目资助中给予倾斜支持,对获奖项目给予配套奖励;支持获得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称号人员担任主要股东的科技型企业申请开展项目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获奖团队成员参加大赛的业绩将作为职称评审重要依据。
二、湖北省部分市州博士后资助政策
(一)武汉市
择优资助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10万元的科研项目启动经费;在站期间每人每月3000元的博士后津贴;期满出站后,与博士后工作站签订3年以上聘用协议的可申请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安家补助。
(二)宜昌市
引进到宜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3年内享受15--30万元生活补贴;3年内可以1元/年租金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按12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与租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荆门市
出站留在荆门的博士后,全职到企业工作满一年后一次性发放8万元安家费。
(四)孝感市
引进的博士后人才,入选孝感市“澴川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可获得资金、场所、生活及其他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五)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对进站博士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及生活补贴;出站留在恩施的博士后以及新引进的博士后人才,3年内免费入住适宜住房或享受租房补贴1000元/月,2年内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补贴20万元,5年共可享受生活补贴15万元。
三、报名申请
有意申请者,可通过附件中的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直接联系设站单位联系人,详细咨询应聘资格条件、申请材料、薪酬待遇等事宜。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通知链接:
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_zsjy.html?infoid=edda92b9-4a3f-4e7f-8fe3-786d0fabd9cc